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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费用由谁承担责任(工伤期间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


文章编号:48783 / 分类:最新资讯 / 更新时间:2024-04-10 22:29:48 / 浏览: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工伤康复费用由谁承担责任的一些知识点,和工伤期间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伤出院以后康复期间单位应承担哪些费用

1.可能涉及的补偿事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适当的交通费、病假工资(一般是不算加工费)、工伤伤残赔偿金。

2.如果公司拒绝补偿的,依照法律,首先必须走的是劳动仲裁程序。只要公司认定你是它的员工或者你们之间有劳动合同,那么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以上赔偿事项。

3.如果你或者公司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只要有一方起诉了,劳动仲裁就不是最终的结果。

二、工伤康复费怎么算

1、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所在地与什么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建议伤者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咨询工作人员。

2、凡是被认定工伤后,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害产生的费用,都可以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者职工被鉴定伤残后,享受的补助项目,详情参见《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

3、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4、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6、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7、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8、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费用

9、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1、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12、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3、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4、(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15、(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6、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文章分享结束,工伤康复费用由谁承担责任和工伤期间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相关标签: 工伤康复费用承担责任期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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