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工伤保险认定条件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福建省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为5万至8万元不等。具体赔偿标准按照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和其他因素来确定的,如果需要了解更多详情,建议您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福建省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
2021年1月1日开始,根据《福建省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和省人社厅意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了,最新基数范围设定:3488元-17442元,即工伤保险2021年最低基数为:3488元。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2、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3、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从2022年10月1日起,一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本单位从业人员缴费工资总额的0.2%、0.4%、0.7%、0.8%、0.9%、1.0%、1.2%、1.5%。
4、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1、福建省工伤保险条例,答案如下《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于2011年9月4日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2011〕80号印发。
2、该《办法》分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附则6章34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4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布的《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闽政〔2004〕12号)同时废止。2011年1月1日至本办法发布之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第37条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参照本办法执行。
调整后,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66元、157元、148元、139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3254元的,二级伤残津贴低于3074元的,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892元的,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612元的,分别按3254元、3074元、2892元、2612元计发。
2021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自2022年1月起执行。
根据提供的参考信息,2023年福建省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药费:凭医疗票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可按50元/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凭费用票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康复费用:凭费用票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残疾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凭费用票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职工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60%的,按60%计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生活护理费:评残前需要护理: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若未派人,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由用人单位支付;评残后需要护理: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程度(完全不能自理为50%,部分大不能自理为40%,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8.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新期需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9.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0%,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所有赔偿项目均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上仅供参考,具体理赔金额您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
OK,关于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和工伤保险认定条件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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