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2022金融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2022金融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以及金融消费权益投诉电话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火热的7月,一批关系你我的新规开始施行。从明确减征、免征印花税的情形,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再到加强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不断完善的法治,让你我更有获得感。
2、降低部分税率、减轻企业税负……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将印花税暂行条例和证券交易印花税有关规定上升为法律,是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最新成果。
3、本法规定,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等情形的,凭证免征印花税。
4、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5、本法还对印花税的纳税地点、扣缴义务人、计征方式、印花税票的使用管理等事项予以明确。
6、不得通过虚假折价等方式销售商品
7、《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对价格欺诈行为的概念予以界定并作出明确禁止。
8、规定列举了价格欺诈的主要情形,如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
9、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
10、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当尊重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
11、《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对化妆品生产机构及人员、质量保证与控制、物料与产品管理等方面作出规范。
12、规范明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诚信自律,按照要求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对化妆品物料采购、生产、检验、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过程的控制和追溯,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化妆品。
13、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指定人员负责处理产品质量投诉并记录。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投诉内容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升产品质量。
14、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15、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发生变化
16、国家铁路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17、与现行规定相比,新版目录增加规定,公益性“慢火车”可以允许旅客随身携带少量家禽家畜和日用工具农具。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军人、武警、公安民警、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依法可以携带、托运枪支弹药或者管制器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8、新版目录还明确了指甲油、普通打火机、充电宝、锂电池等物品的限制携带要求,及管制刀具判定标准。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
19、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
20、自2022年7月1日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扶助标准将提高。
21、为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我国于2008年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根据新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
22、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并按规定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中央财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分档安排补助资金。
1、苏宁金融里面的银行存款还是安全的,它是国内正规的金融运营平台,但是还是有一定的风险,存款的时候可以选择50万内赔付的,这样就更加保险了。总的来说,苏宁金融的贷款产品丰富,授信额度高,且比较靠谱。
2、苏宁金融隶属于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实力雄厚,是一个可靠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此外,苏宁金融账户与苏宁易购账户是绑定的,更可靠一些。资金比较强势,但苏宁金融没有风险准备金,也没有在银行存款,仍存在一定的相对风险。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第二条【本法调整对象——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3、第三条【本法调整对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4、第四条【立法原则】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1、第一条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2、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3、第三条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4、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家用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视为生产者。
5、第四条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或者减轻本规定所规定的质量义务和三包责任。
6、鼓励经营者作出严于本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三包承诺。承诺一经作出,应当依法履行。
7、第五条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8、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要求。
9、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国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工作,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制度,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承担具体技术工作。
10、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工作。
11、第七条生产者生产的家用汽车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质量要求。未经检验合格,不得出厂销售。
12、第八条生产者应当为家用汽车产品配备中文产品合格证或者相关证明、产品一致性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随车提供工具、附件等物品的,还应当附随车物品清单。
13、第九条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5、(二)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
17、(四)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约定的修理者(以下简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18、(五)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
19、(六)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
20、(七)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
21、(八)按照规定需要明示的其他内容。
22、第十条生产者应当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生产者基本信息、车型信息、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和退换车信息等,但生产者已经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上备案的信息除外。
23、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生产者应当自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备案。
24、第十一条生产者应当积极配合销售者、修理者履行其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按照本规定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
25、第十二条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家用汽车产品的随车文件。
26、第十三条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并履行下列规定:
27、(一)与消费者共同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可以现场查验的质量状况;
28、(二)向消费者交付随车文件以及购车发票;
29、(三)按照随车物品清单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附件等物品;
30、(四)对照随车文件,告知消费者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31、(五)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养家用汽车产品。
32、第十四条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的,可以向销售者申请补办。销售者应当及时免费补办。
33、第十五条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因质量问题不能安全行驶的,修理者应当提供免费修理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服务,并承担必要的车辆拖运费用。
34、第十六条包修期内修理者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并且其质量不得低于原车配置的零部件质量。
35、第十七条修理者应当建立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修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低于6年。
36、修理记录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消费者质量问题陈述、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及工时费、车辆拖运费用、提供备用车或者交通费用补偿的情况、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者盖章等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一份。
37、消费者因遗失修理记录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查阅或者复印修理记录,修理者应当提供便利。
38、第十八条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40、第十九条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修理者免
1、1,空调三包法是指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利要求退货、换货或者维修,其中三包期包括了商品售出后7天内退货,15天内换货或者维修,1年内免费维修等规定。
2、而针对2022最新的空调三包法相关规定,目前还没有明确出台的通知和规定。
3、2,各省市对于空调三包法的实施标准也不尽相同,根据具体所在区域的规定,消费者如果需要退换货的相关事宜可以对照当地的三包法规定进行处理。
1.《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1月1日起施行。
2.新修订的《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将于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六章三十二条,分总则、反不正当竞争环境建设、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3.《条例》从执法标准统一、执法信息共享、执法结果互认等方面深化川渝市场监管合作。加强各地区与各部门间应加强沟通协作,完善信息交换、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制度,加强联合办案、关联案件协查、委托调查取证,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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