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二手房买卖有哪些法律风险呢这个问题,二手房买卖的法律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二手房买卖一定要谨慎……风险性特别大
1、小中介买房肯定是有风险的,因为小中介买房的时候缺少一定的保障性。大部分小中介公司的经纪人资质都是比较低的,而且小中介提供的服务流程也不是特别的明确,所以在买房的时候可以和那些大中介公司合作,这样更加有保障一些。其实通过小中介公司买房会存在以下的风险:①小中介公司很有可能会散布一些虚假的房源信息,很多小中介为了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户,于是就会在报纸或者是网络上发布一些虚假的信息。
2、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引诱更多的买房者上钩,当买房者想要买房的时候,就会发现中介公司以各种理由向其推荐其他的房地产。
1、二手房交易,帮卖家赎楼是有风险的。比如,你帮业主赎楼了,业主不卖房子了,那么你得钱就很难回来。
2、但是,通过中介买房,赎楼业务,中介机构是要承担风险的,你会把钱打给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再借款给业主,中介会收取房东房本和银行卡以及修改密码,这样也可以有所保障。
一般情况下,不太安全,安全的条件是在半年以后过户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不会改变即政策不改变。而且如果半年以后房子价格猛涨房主违约。所以只要不过户,就有一房二卖的可能,如果再卖给别人并办理过户手续,你将可能人财两空,建议最好早点过户。
楼市紧俏,不是太贵就是环境、交通不好;环境好、交通方便、朝向等各种细节符合心意的房子必定需要一轮精挑细选。无奈挑选的速度往往跑不过房价的涨幅,很多时候当你终于选上一套心意的房子,可房价早已涨了。这就导致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买方一头热,这可是大忌。 一方面房东见买家兴致勃勃,可能会坐地起价,另一方面可能会忽视了一些潜在的风险而导致利益受损。所以,在二手房买卖中无论房源多么抢手、多么吸引人,皆不能表现的过于积极,让人感觉到一种非此房不买的态势,这必定会使买方处于不利地位。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为你揭开个中风险,买房风险早避免! 一、先给钱后过户,卖家故意刁难 李先生于今年年初看中一套二手房,由于表现得极其中意,对购买该房子也十分有诚意,自以为能以诚意打动卖家以优惠的价格出售房子。 但事与愿违,卖家看李先生如此中意,便提出让李先生先支付50万元房款,卖家先把钥匙交付给李先生,李先生可以搬进房子及对房子进行装修,但过户手续需要半年以后再办理,理由是卖家现在身处国外无法回国办理。 本来,卖家可通过大使馆出具委托,委托其表弟代其办理卖房过户等一系列手续,但卖家却声称不愿意,李先生要么先交50万元,要么就别想买到这套房了。可是李先生看中这套房子多时,认为价格也合适,卖家也愿意让他先搬进去,有意欲按卖家的办法来购买该房产。但在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他评估风险之后,李先生立马打消了购买的念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二、二手房委托买卖风险大 在二手房买卖中,委托买卖(房主不亲自出面)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风险,更何况该房产买卖中还有“预约买卖”(先付款后过户)的情况,风险可想而知。 1.签约方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无效 在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接到的房屋买卖纠纷中,有不少委托买卖房屋的纠纷就是因为当初于房主委托的一方进行签约,但后来房主却反咬一口表示该代理人没有处分房产的权利,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在实务中,非房主却拿着房主的委托书代理出售房屋,其是否具有处分权,及其所为委托是否超越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购房者在不能接触房主的情形下是很难查证的,故而若非代理人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证明其代理权限之外,买方极有可能会因代理人无权处分而白费一番精力,最终导致合同无效,途增成本。 二、委托约定的范围不明确 即使房主委托办理房屋买卖的代理人拥有已公证的委托书,但购房者也不能掉以轻心。已公证的委托书也可能存在授权不明确的情况。比如代理人对于售房价格的可调控权限,对于代理售房的时间限制,对于售房期间一些附随义务的委托权限等,倘若这些约定不明,很容易在当事人之间引发争议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假若代理人与购房者谈定了房屋价格,但房主在过户前对价格产生质疑并要求解除合同,这对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项风险。 三、预约买卖的风险 1.房主执意违约 预约买卖存在不能如期过户的风险,像上面说到的这个案例,倘若李先生交付50万元以后搬进了该房屋,并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半年后房主意识到房价已上涨超过20万元,且当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违约金仅10万元,房主为了多赚10万元而执意违约也是常有的事,这时候李先生的确可以通过起诉主张房子赔偿装修款,但由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李先生并不能要求房主一定要配合把房屋所有权过户给他,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显然存在巨大的风险。 2.一房二卖风险 预约买卖存在的另一个风险就是容易遭遇一房二卖甚至多卖。由于房屋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主仍是房屋所有权人,仍然可以在隐瞒已预约买卖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二卖或多卖。等到购房者想要办理过户手续时,很有可能房子已经过户到别人的名下,这时候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已付款及一定的赔偿,但房屋所有权因为已过户,所以一般不能追回。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提醒您 房屋买卖涉及的风险较多,委托买卖、预约买卖更存在巨大风险。购房是大额买卖,在购买房屋时不妨仿效该案例中的李先生,在下决定付款前先咨询一下专业律师的意见,让律师查证一下委托书的真伪及授权范围,对房屋买卖的风险进行评估。在购买此类型房屋前,可以请律师帮忙拟定相关协议,列明相关责任承担方式及违约责任,更好地保障购房者的利益。
1、自2019年初,房地产市场已经逐渐进入冬眠。真正冬眠并不意味着房价暴跌,而是房地产行业黄金时期的结束。房价泡沫不会太长,不会被打破。仅仅购买房子的形式仍然非常严重。去年8月二手房的数量比7月份有所下降,表明市场心态进一步稳定。从新建和二手房交易的比例来看,二手房占近70%是商品房销售的主力军。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存在的不少的猫腻,今天我们来谈谈二手房的五大雷区,坚持“二要三不要”的原则,轻松节省10万元。
2、常听专业的房产人士讲到:这个产权是很重要的,拥有了它就相当于收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当中,常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小产权房,是不进行产权过户,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小超不建议大家去购买;二是抵押过的房源,这种房源并没有全额的产权,想要单独出售的话,还需要抵押房同意才行。因此,千万不要去购买这两种房源,不仅没有产权,不能过户,后期还有一大堆的麻烦事在等着你。
3、要注意弄清楚卖家初衷。很多人选择购买二手房是因为二手房货真价实,很实在,能够清清楚楚的摆在那里,格局、户型、位置、采光、通风一目了然,相反地期房的预期完全不了解,跟赌一个道理,风险系数高。但是在买二手房时,要尽量弄清楚卖家出售房子的真实原因,可能是凶宅?污染太大?噪音太大?房子漏水?等等原因,如果你真的弄明白了这套房子完全没有这些顾虑,那么才可放心购买,否则就是买了一堆麻烦事儿。
4、首先买房的钱不是一笔小的数目,买房时要做到货比三家。不能够只盯着一家去了解。要始终抱着一个多看、多观察、多了解的心态。从中挑选出最适合自己的房源。毕竟我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以后的居住舒适度来考虑的。
5、不能超过买房的预算资金,是买房的一个大忌。要在自己的经济承受范围内,买到自己最心仪的房源。毕竟,买房不仅仅是光掏了首付钱就没事了。毕竟后期涉及到的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千万不要给自己增加太多的经济压力。
6、坚持一个合同,不要签订双合同。二手房中存在阴阳合同的现象,是指房子本身价值只能评估出200万元,卖家却要卖出250万元的价格,备案只给200万元,那么另外的50万元就依《装修合同》等形式支付,并且要求买方一次性支付。二手房阴阳合同种类多,都存在风险,如果双方交易最终发生纠纷,诉诸法律,往往会被判补充合同无效,或者“损害集体和第三方利益”构成违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真出现这种情况,损失10万元只是小数目。
7、买房子是一个躲不开的话题,几乎每个人都需要经历一次买房体验,那么该怎么买房、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这里边可是有大学问的,比如城市选择、区域选择、小区选择、开发商选择、楼层选择、户型选择、价位选择等等,都是需要注意的事情。买房的“3不要”原则:买好房,坚持“3不要”原则,轻松选到好房子。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二手房买卖有哪些法律风险呢和二手房买卖的法律问题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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