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上海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这个问题,公积金政策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从2020年7月1日开始调整,你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有多少呢
2、2021年7月2日,上海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2021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信息,具体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如下:
3、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9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月平均工资。2021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4、2021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者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5、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1014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
6、202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7、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三)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9、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等相关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10、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342元。
11、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102元。
12、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348元。
13、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48元。
14、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参照执行。
根据上海的现行规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你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7%(个人)你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7%(单位)。一部分由自己缴纳,另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纳。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78元,则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978*7%+2978*7%=208+208=416元。更多可以关注同策好房小程序!
上海2021的年社保调整时间为4月1日,依据为上海市上一年的职工的平均工资值。上海2021年的住房公积金调整时间为7月1日,依据同样为上海市上一年的职工的平均工资值。同样,上海每年的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都是在每年的4月1日和7月1日调整的。
1、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与本市实际情况结合,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定制了2020年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
2、2020年度员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各5%~7%,单位可以在这个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员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各1%~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进行缓缴。
1、目前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是7%,上限是2290元,下限为254元,补充公积金部分的比例不超8%。
2、同时,上海方面还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1014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
计算口径: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9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月平均工资。(上海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338元/月)
1、2021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2021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者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等相关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2021年7月1日起,上海市2021年度社保基数上下限为5975-31014。上海市公积金新基数上下限确定为2480-31014,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谢谢大家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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