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换货的增值税处理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换货的增值税处理以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企业合并实质上是被合并企业整体资产的产权转让给合并方,或被合并企业股东以放弃被合并企业股权为代价获得合并企业的股权.
2、那么,被合并企业的所有货物转移到吸收合并企业或新设企业时,应执行"国税函[2002]420号"文中规定:"企业产权整体转让过程中涉及的货物转移不征收增值税."被合并企业的货物不作视同销售处理,自然也不应向合并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合并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结转到合并后的企业继续抵扣,当然,其未交税金也应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纳税义务.被合并企业已收到货物但在合并时尚未收到增值税发票的,以后在收到时,只要发票经过认证无误,且纳税人登记号属于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号码,则可由合并后的企业予以抵扣.被合并企业合并前销售的货物在合并后被退回的,在取得了规定的退货凭证或证明材料后,可由合并企业冲减其销项税额.
不需要。退货时,让顾客把发票也退回。然后经销商拿着退货审批单和退货发票就可以冲账了。企业把全部资金退给客户就行了,不能扣税点的。
1、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退货时:
2、(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
3、处理方式: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4、(二)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
5、处理方式: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6、(三)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
7、处理方式:销售方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8、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1、购买方商品退货,需要做之前购进商品的相反分录金额正数或者相同分录金额负数。
2、购买方商品发生退货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超市费用与退货扣除:根据系统提示的应扣费用项目及结算摘要单扣除相应费用(月返、年返、运费返、各种通道),并且要扣除已发生的冲单(考虑到厂方退货的问题,可以把期限放宽10-15天)。一般超市退货有两种处理方式,退货换新货,另一种是直接冲抵现在的货款,怎么处理需要看你们是怎么操作的。采用以货换货的方式,财务处理的时候冲减原库存商品,商品出库,然后重新入库即可。如果有差价则补齐差价及税款即可。借:库存商品--A产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换货差价部分的进项)贷:库存商品--B产品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补齐的差价和税款金额)如果是直接换货,价值不变的话,可以红字冲减原入库商品税金,然后再做重新入库的商品即可。
文章分享结束,换货的增值税处理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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