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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结婚落户政策(成都集体户夫妻投靠落户)


文章编号:14000 / 分类:最新资讯 / 更新时间:2023-11-22 21:06:32 / 浏览: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成都市结婚落户政策的问题,以及和成都集体户夫妻投靠落户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外地人在成都结婚可以落户吗

满足条件是可以落户的。

结婚落户是不能领证就落户的,结婚属于夫妻投靠入户类。那么就有一些条件限制,首先需要满足配偶方是成都户口,并且有固定住所,这样都还不行,防止部分人专漏洞,还制定了,结婚必须满三年以上,并且在提供居住证明,在成都登记居住信息。那么就可以去当地户政大厅办理落户了。

老公成都人,结婚怎么才能迁户口

婚可以选择两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即可以在你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在你老公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老公家的户口簿到你老公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带上迁出证和以上提到的证件再到你老公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入户手续就全部ok了,至于迁户口到你老公家、身份证,然后再到你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这个得先看你老公户口所在地有没有户籍迁入限制政策(有的大城市限制结婚若干年后才可以迁入的),如果没有限制的话就可以带上结婚证

成都研究生落户补贴有哪些条件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6、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

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成都结婚落户要什么条件

成都结婚后迁户口条件:成都地区婚迁户口有一定的条件,如果你想要将自己的户口迁至伴侣户口所在地,那么伴侣必须是成都籍户口,而且伴侣必须在成都市有稳定收入,还有一个条件是伴侣或者直系亲属必须在成都有合法固定的住所,满足这些才能申请入户。

目前成都市婚迁户口还有一条额外规定,就是夫妻双方必须结婚满三年。

成都市户口迁入条件和流程

一、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流程条件

1.成都市各区间搬家迁移。

2.成都市各区间结婚迁移。

3.成都市大中专院校学生迁移。

4.父母与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

5.因离婚迁移。

二、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这之前要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有涂改的必须要出具证明,准备的证件有:

1.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

2.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

3.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

成都市

4.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按揭公证书(就是合同)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要同户主印在同一页;

8.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1.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在办证中心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二步:回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本和那张《准予迁入证明》,然后留下《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再给半张《户口迁移证》,把户口本上迁走那页盖个“注销”就完事了。不过,可能每个地方也有不同,先打探清楚了再行动也不迟哈,因为有40天的时间让你办理。

第三步: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

需要带上《迁入证明》、《迁移证》、身份证、标准1寸照片一张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其他任何证件,现场直接拿新户口本,两分钟不到就能完成。

成都市居住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本市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保障来蓉人员合法权益,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条非本市户籍在蓉居住的中国居民(以下统称来蓉人员),在本市辖区内办理居住证,适用本办法。

在蓉港澳台人员的服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居住证是来蓉人员在蓉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相应公共服务和便利、参与本市社会事务、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市和区(市)县政府应当加强对居住证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各项保障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人社、工商、房管、教育等部门配合公安机关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相关证明的审核工作。

发改、公安、教育、人社、房管、经信、财政、民政、卫计、交通、司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与居住证制度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立完善全市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原则,推进市级部门、区(市)县之间人口信息的共享。

第七条申报居住登记是来蓉人员的法定义务和申领居住证的基础。

来蓉人员、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省政府令第279号文要求申报居住登记,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第八条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来蓉人员,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在蓉就业且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6个月的。

(二)合法稳定住所。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三)连续就读。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四)其他。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第九条来蓉人员申领居住证,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居住证遗失、损坏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持申领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领、换领手续。

第十一条申领、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

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蓉期间,居住地住址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居住证由区(市)县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蓉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等,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蓉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四条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享有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具体办法由市级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根据本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办法由市级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居住证持有人在蓉从事有关活动、参与社会事务,需要证明居住事实时,应当出示本人居住证,不得拒绝。

有关单位在为来蓉人员办理事务、提供服务时,应当核验来蓉人员的居住证。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可以对居住证持有人登记的信息进行核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中知悉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持本人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查询和按规定变更登记信息。

第十八条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换领、补领应当缴纳工本费,工本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国务院令第663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居住证的式样、规格、材质等,由市级公安机关统一确定。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已办理的《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申领条件的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换领。

政策解读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共21条,主要包括法律性质和适用范围、证件申领和管理、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居住证使用和核验、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生效日期等六个方面内容,与国务院《条例》精神、规定完全吻合。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在《实施办法》中体现我市的特点是:

(一)居住登记。为确保及时掌握来蓉人员信息,依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对居住时间不满6个月的来蓉人员纳入居住登记范围,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居住时间满6个月的,将居住登记作为申领居住证的前置条件。同时,明确了申报人为来蓉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出租房主(详见第七条)。

(二)证件核验。为了确保来蓉人员凭证享受服务便利落到实处,明确规定持证人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时,相关部门应当核验其居住证。公安机关对持证人的居住信息有权进行上门核查(详见第十六、十七条)。

(三)服务便利。为了确保政策制定既符合国家规定,又适应我市资源承载能力,《实施办法》要求,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享有的相关公共服务和便利由市级相关部门另行制定(详见第十四条)。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停止办理

由于《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70号)与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在居住证发放范围、申领条件、功能作用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经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废止《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实施办法》,停止办理《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居住证有效期限及换领规定

2015年12月31日前,有效期内的《成都市居住证》继续有效,在办理年度签注手续后,可换领新版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符合《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在2016年6月30日前予以换领。

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

目前,市发改委依据“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已形成了《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可按照居住证积分享有不同层级的基本公共服务与便利,科学制定了居住证积分落户办法。鉴于《试行办法》还在研究论证之中,将待市发改委牵头继续完善后择时出台,并搭建与之配套的信息化平台。

问题解答

一、成都办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答】成都办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二、成都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答】流动人口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5、《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三、成都办居住证要多久?

【答】居住证办理,根据相关文件显示是大概15日以内可以发证最长不超过30天的。由于居住证办理涉及到核查资料,回访等流程,具体最快领取时间是需要公民到当地居住证办理机构进行明确了解。

配偶户口买房迁入成都可以退休随配偶吗

不能退休随配偶。1.配偶户口买房迁入成都只是在户政部门登记迁入,而不是在社保或公积金等机构进行缴费和转移,所以并不能实现与配偶一起享受退休政策的目的。2.如果想要和配偶一起享受退休政策,需要在成都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等,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享受退休待遇,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连续缴费年限。

关于本次成都市结婚落户政策和成都集体户夫妻投靠落户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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