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已满退休年龄的用工关系的一些知识点,和退休年龄后还可以签劳动合同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合同自然终止,不能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属于法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企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并且从达到退休年龄之日起,企业不再给予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保部门也因为你的年龄到了退休年龄,也不会再受理职工社会保险,不足15年的部分,只能自己缴纳。
3、并且因为是你的年龄到了法定年龄,不是公司的责任,没有经济补偿合同到期后,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原有的合同就会随着退休而终止,如果企业需要这些员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就要按照退休返聘的方式进行,签订聘用协议即可。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
4、若企业想继续聘用的,另行签订劳务合同(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5、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6、(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8、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9、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0、(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11、(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12、(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13、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14、现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具有劳动关系,双方应当为劳务关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关于已满退休年龄的用工关系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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