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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土地规定在吉林省来说是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在延续30年,本着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回收规定是:整户消亡的村里可以回收,另外村里的机动地,帮忙地,测外面积地,这些地带第二轮承包后村里可以回收,老百姓分到的责任田不变。
土地闲置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闲置一年以上的闲置土地需要交纳的一种费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的规定,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具体闲置费由当地国土部门按相关地方规定计算。土地闲置费征收具体标准如下: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3、工业何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二、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
村民没有权利种植自家被征收闲置的责任田。因为当你的责任田被征收之曰起,你对原有的责任田已经没有了使用权,从法律角度上已经不是你的责任田了,所以也无权再种植。即使这块土地闲置,你也不应该去种植植物。如果你种植了植物,对方用地时给你毁了,也是正常的,损失你自己负责。
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
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
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
3、工业何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
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
二、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
1、非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的原因,闲置满两年政府可收回。相关法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高速公路周边是有路权的,具体数据要以当地政府国士局的挡案为依据。现在的闲置士地私人清理出来不见得由私人使用,如果在髙速路征地红线之内属髙速管理,若是红线之外的闲置土地则由当地土地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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