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如何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建议在新的劳动合同中或其他协议中对工龄连续作出明确约定。 因为根据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变更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 关于是否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五条规定的具体认定情形:(1)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3)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4)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以上第(4)项,若是同一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一般认为是关联企业,在认定工龄是否连续时比较重要。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再调动必须要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否则你可以拒绝,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属于违法,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你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劳动者不同意更改劳动合同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个人认为没有什么合理之说,只能说是否合法。
首先,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不是所谓的铁饭碗,单位与你签订也并不是意味着单位无法与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只是限制的条件相对增多了而已。
其次,单位将你从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转成劳务派遣从法律层面来说是可以的。用人单位可以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再安排你劳务派遣。
注意点:1.在这件事情上面,劳动者是会有较大的主动权的,如果不愿意转去劳务派遣,一定不要同意与单位的协商。
2.如果单位强行将你转为劳务派遣,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之后可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起诉,要求单位赔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3.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底线是,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X你的工作年限(一年算作一个月,超过半年算一个月,不足半年算半个月)。如果你愿意和单位协商,可以适当提高补偿。
如何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本文地址:https://2slw.com/zuixinwz/465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