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申请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谁啊,行政诉讼被告主体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强制执行权是不能随意委托的,但强制执行中一些执行行为可以由其他人完成,这体现为代履行和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法院可以请求相应的行政机关或法院协助执行。行政诉讼法66条明确规定,法院作为强制执行的主体地位。是否可以委托,无法律规定。一般认为,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要求相关单位组织予以协助,但不能委托其他组织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之间的主要区别是:1、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也包括人民法院;2、二者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措施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灭,避免危险发生,控制危险扩大。而行政强制执行是为履行先前的法律义务—行政决定;3、二者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存在一个行政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就没有这个前提,而是存在一个临时性的危险性。当然,二者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联系,在行政强制执行中经常会遇到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往往是行政强制执行的前奏,带有预防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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