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英国留学新政策有哪些内容的问题,以及和英国留学基本条件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申办各地市的常住户口,用人单位给留学生分配到相应的落户申请名额。各地的申请条件不同,申请落户可参考当地的官方文件。
出示《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回国留学人员就能在回国一年内享受国家给予的购买免税汽车优惠政策(一人只有一次机会):
可以免除所购汽车零部件中的进口关税和车辆购置税(约占整车价格的11.7%);一般情况下,两者加起来约占整车价格的15%。不同车型,费用不用;总体优惠费用在0.71至15.21万元。不同车型,需等待的购买时间不同;一般车型为二至三个月,快者为一个半月左右,而紧俏车型则需等待三至六个月。
出示《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就能享受国家给予回国留学人员的创业优惠政策,包括(每个地区有个别差异):可申请最高十万元的无偿资助;
可申请科技部、北京市的一些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一般有20万至45万元不等(不过不是每个企业都能申请到的);
注册企业的整个过程可以让代理公司做,代理费在一千元左右,有的留学生创业园可以报销这个代理费;在税收、贷款等方面还有一些优惠。
如果想到大学、中科院或一些研究机构做学术工作,留学人员大致可以得到以下优惠:
在职称上,很多人的职称都比在国外时高了一个或几个档次:很多人在国外是助理教授,一回国就在名牌大学做正教授或副教授;评职称时,海归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不过,不是每个博士后一回国就是正教授或副教授,还要看个人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专业、所去大学的竞争激烈程度、城市位置等因素。很多人的科研启动资金在一两百万元以上。中科院有“百人计划”,科研经费大概在两百万元,还有几十万元的住房补贴等。一些大学不仅提供几万至几十万元的安家费,还提供房屋补贴等;很多大学自己建房,可以提供住房。很多大学或研究机构对回国人员家属的工作也做出安排。
有些地区对于子女入学有优惠政策,通常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择校入学;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在语言文字适应期内入学,给予加分优惠,区内设有教授外语的学校供留学生自由选择。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申请条件: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已完成学业,并获得本专科以上学位的学生,及完成进修、合作研究任务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决定回国工作;已在使馆教育处的网站上登记注册。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2)贴有照片的护照主页(和延期页)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正式成绩单的原件,进修、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人员需提供导师邀请信复印件或合作导师的证明信;
(5)写明回邮地址并贴有足够邮资的的回邮信封(由于条件所限,请勿通过FedEx、DHL、UPS等方式邮寄)。
参考资料:
党外知识分子-海归回国五大福利,你都知道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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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国国家外管政策规定,旅客可携带外币现钞等值5000美元以内出境,无需申报;根据英国及欧盟的现金管理规定,携带现金的上限是10000欧元,折合英镑大约是8600英镑。
2、综合下来,建议大家随身携带不超过3000英镑的现金。
作为世界知名的教育中心,伦敦为数百万留学生提供了优秀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虽然在任何城市中,都有犯罪和安全问题,但伦敦是一个相对安全的城市。伦敦警方采取了许多措施,确保城市的安全,同时学校和大学也提供安保服务,为留学生保驾护航。当然,在留学期间,您需要保持警惕,注意个人安全,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1、1曼大是英国顶尖的综合性大学之一,留学难度较大,但是留学生群体庞大,生活和学习环境都非常优越。
2、2曼大对于留学生的要求非常高,需要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和学术背景,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跨文化交流能力。
3、3在留学准备阶段,建议提前了解学校情况、学科排名及课程设置,同时也要了解英国的留学政策和生活习惯,以便更好地适应和融入当地环境。
4、4此外,留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生组织、社团活动等方式来拓展人际关系和增加社交经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1、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2、(一)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
3、(二)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三)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5、第二条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6、(一)党管人才的原则。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7、(二)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需要,着力引进具有真才实学和发展潜力的优秀留学人员。
8、(三)市场配置的原则。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留学人员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来京创业和工作。
9、(四)用人主体引进的原则。用人主体按需引进,并提供必要的事业平台和条件。
10、第三条留学人员可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接待服务窗口、北京海外学人网站、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咨询热线等渠道,咨询了解北京市创业和工作环境、相关政策、工作信息、岗位需求和生活信息。
11、市有关部门定期举办“海外人才发展论坛”、“人才技术交流和项目推介洽谈会”、“海外学人看北京”等活动,为留学人员实现人才、技术、项目、资本对接提供机会。
12、第四条留学人员不受其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凭用人单位证明或工商执照向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请,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领取《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
13、第五条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的主要方式:
14、(一)以技术入股或投资形式创办企业;
15、(二)创办、租赁各类经济实体和研究开发机构;
16、(三)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经济社会组织工作;
17、(四)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或承担科研项目;
18、(五)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19、(六)进入社区公共服务等公益性机构工作;
20、(七)进入市、区县国家机关担任公务员职务。
21、第六条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可凭护照直接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评审的,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申请市、区县政府设立的各类中小型企业创业引导资金的,优先给予支持;取得银行贷款的,政府给予部分或全部贴息支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本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22、第七条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工业园等各类园区建立创业种子资金和信用担保资金,为留学人员提供创业资本支持和融资担保服务。
23、第八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境内外风险投资基金、民间资本等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设立留学人员风险投资基金,为留学人员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24、第九条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经有关部门认定,可免征营业税;创业取得的合法收入,依法纳税并经税务部门审核开具专用凭证后,可全部购买外汇携带或者汇出国(境)外。
25、第十条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企业发展方向符合首都产业发展定位且近三年平均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需引进外埠技术研发和管理骨干的,在科研孵化、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
26、第十一条鼓励市属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实验室向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开放。支持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自办或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国家或市级评审验收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7、第十二条留学人员来京开发、生产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市科委的相关科技资助,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28、第十三条留学人员来京进行科学研究,从事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拥有专利、发明的研究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用人单位为其提供实验场所、设备等必要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允许其在国内外选聘助手。留学人员从事科研活动可向市科委申请科技经费支持。
29、第十四条受聘到本市科研、教学、卫生等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留学人员,不受单位编制、职称指标的限制。留学人员在国外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由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其在海外的经历和学识水平直接确定职称。
30、第十五条依法保护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留学人员在京创业和工作的智力成果、合法收入及其他权益。
31、第十六条本市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留学人员,其报酬由聘用单位与本人协商,从优确定。企业单位聘用的,可根据情况自定工资标准;事业单位聘用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从优确定,对有突出贡献的经批准可给予奖励。
32、第十七条持外国护照的留学人员(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凭《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等有关证明向公安机关申办两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许可或一年多次出入境签证(不超过护照有效期);短期来京不能按期离境的,可申请签证延期。如确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未在国外办妥入境签证的,可依据有关规定申办口岸签证。
33、第十八条持中国护照来京创业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取得《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出国前具有高级职称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人力社保局办理调京手续,其配偶及18岁以下子女可依有关规定随迁。
34、第十九条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再次出国(境)工作、学习、考察或参加有关学术活动的,简化办理有关手续。
35、第二十条来京创业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其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由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并为其办理入学、转学手续,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费用;参加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本市高等院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6、第二十一条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与境内外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医疗保险合作,方便留学人员在京就医。
37、第二十二条留学人员可按本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留学人员出国前、在国外期间和回国后的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连续计算的应连续计算,与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38、第二十三条来京创业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可申请按照优惠价格租住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提供的短期周转性住所,也可由用人单位以合约形式提供住房。
39、第二十四条留学人员自国外毕业之日起,在外停留不超过两年,且自毕业后首次入境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海关申请购买免税国产小轿车一辆。
40、第二十五条为本市做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符合评选条件者,可申报“首都杰出人才奖”和“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奖”等表彰奖项,获奖者可按规定优先推荐申报科技进步奖等奖项。
41、第二十六条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建立海外学人信息库和重点中学学生出国留学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为人才遴选提供支持。
42、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不断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积极引进留学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引进的留学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提供工作条件和平台;应关心留学人员的思想和生活,积极协调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43、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施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此前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在英国,普通学生签证、青少年学生签证和访问学生签证分别有以下规定:
1.普通学生签证(Tier4学生签证):适用于18岁以上的成年人申请。主要规定如下:
-学习课程:申请人必须获得一所具有英国政府认可的教育机构的录取通知书,并拟在英国注册学习。
-学术能力: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具备足够的学术能力满足课程的学习要求。
-财务要求:申请人需要证明拥有足够的财务能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
-语言要求:通常需要提供英语语言能力证明,如通过英语考试(如IELTS)获取一定的分数。
2.青少年学生签证(Child学生签证):适用于年龄在4岁到17岁之间的学生申请。主要规定如下:
-学习课程:申请人需要获得一所具有英国政府认可的教育机构的录取通知书,并注册学习。
-监护人:申请人需要有足够的监护人安排,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财务能力:申请人的监护人需要证明有足够的财务能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
3.访问学生签证(Short-term学生签证):适用于以非学历课程(如短期语言课程或访问学习计划)为目的进入英国不超过6个月的学生。主要规定如下:
-学习课程:申请人需要获得一所具有英国政府认可的教育机构的录取通知书,并注册参加对应的课程。
-资金要求:申请人需要证明有足够的财务能力支付学费和在英国期间的生活费用。
-语言要求:通常需要提供英语语言能力证明,但标准相对较低。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般规定,具体的签证要求和申请流程可能因个人情况、学校政策和英国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签证前,仔细阅读英国内政部(HomeOffice)官方网站上的相关资料,或咨询专业移民律师或签证机构以获取最新的、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政策,留学生回国读研究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拥有国外大学本科学位,具有与我国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相当的外国学历和学位,符合我国研究生入学要求的外语水平,参加我国研究生考试并获得相应成绩,通过我国高等院校录取并获得入学资格。同时,还需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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