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信用卡诈骗罪起诉流程图和信用卡诈骗罪被起诉的流程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是肯定不需要还这笔钱的,因为你既然没有实际使用卡,同时又不存在因为自己保管不善导致卡的丢失,因此你是完全没有过错的,从法律角度来说肯定是无须承担的。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分开的,坐牢并不免除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坐牢出来之后,还是要还款,可选择分期还,这样就能还清,如果到一定的期限还是没有还清,银行还会继续起诉,有可能还是要坐牢的。
欠信用卡一直不还款,产生的法律后果主要有:
2、会被银行向法院起诉,将产生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经济损失。
3、个人会有不良信用记录,对以后的办银行卡、贷款等都会产生影响。
4、如果欠款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诈骗案件公安已经立案调查,就不能再去法院起诉了。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你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1、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好了,关于信用卡诈骗罪起诉流程图和信用卡诈骗罪被起诉的流程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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