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当事人如何申请回避制度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当事人如何申请回避制度的知识,包括当事人回避制度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第四十六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1、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
2、回避的理由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法定范围内的人员,如果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4、(2)与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
5、(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6、(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7、回避方式有两种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
8、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回避的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9、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独任审判员有上述(1)(2)(3)(4)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10、检察人员在受理举报和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述(1)(2)(3)(4)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决定其回避。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11、当事人及共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回避,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中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
12、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回避要求,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并说明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或者调查,符合回避条件的,应当作出回避决定;不符合回避条件的,应当驳回申请。
13、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则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OK,关于当事人如何申请回避制度和当事人回避制度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链接:https://www.reyaji0316.com/flbk/421240.html
本文地址:https://2slw.com/zuixinwz/13553.html